吉林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

时间:2022-02-10 10:42:08 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显示:

妇女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的伟大力量。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和男女平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妇女事业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写入党的施政纲领,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内容,统筹部署和推进妇女事业发展,为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吉林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妇女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颁布实施了《吉林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确定了妇女发展的优先领域和阶段性目标,提出了保障妇女各项权利的策略措施。十年来,我省坚持将妇女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多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妇女工作机制,强化政策支持,加大经费投入,《吉林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基本实现。妇女社会地位显著提高,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贡献率明显提升,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受教育程度稳步提升,参与决策管理的途径更加广泛,社会保障水平持续提高,在家庭生活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彰显,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我省妇女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

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转化,妇女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日益广泛,妇女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城乡、区域和群体间妇女发展存在差距,农村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妇女民生保障力度还需加大。妇女在就业、人身财产、婚姻家庭等方面平等权利的保障仍面临现实困难。妇女参与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管理的水平有待全面提升。针对妇女各种形式的歧视不同程度存在,性别平等观念有待普及,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需要进一步优化。促进男女平等、推动妇女走在时代前列,使命艰巨、任重道远。

未来十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时期,也是推动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关键阶段,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创新驱动战略深入实施,改革红利加速释放,人民福祉持续改善,社会治理现代化有序推进,为更高水平促进妇女全面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对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不断增强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须在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科学规划吉林妇女全面发展的新目标新任务,健全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引领妇女建功新时代,奋进新征程。

依据宪法和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要求,结合我省妇女发展实际,特制定《吉林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