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 林 省 妇 联
吉 林 省 财政厅
吉 林 省 农 委
吉 林 省 科技厅 文 件
吉 林 省 教育厅
吉 林 省 林业厅
吉 林 省 科 协
吉妇发[2004] 9号
各市(州)、县(市、区)妇联、财政局、农业局(农业委员会)、科技局、教育局(教委)、林业局、科协: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和省委[2004]1号文件精神,配合人才兴省战略和科教兴农战略的实施,充分发挥农业、财政、科技、教育、林业、妇联、科协等部门优势,整合资源,通力协作,加大对农村妇女的培训力度,共同推进农村妇女教育培训工作,帮助农村妇女增收致富,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村妇女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
“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农民教育培训,提高农民素质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所在。有效统筹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资源,切实增强农村教育培训为“三农”服务的能力,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根本前提,是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是确保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目标实现的重要举措。农村妇女是我国农业生产的主力军,农村妇女劳动力已占农村劳动力的65%以上,她们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进一步发挥各级财政部门的优势,整合农业、科技、教育、林业、妇联、科协等部门和全社会的教育资源,大力加强农村妇女教育,普及农业科技知识,推广农业新技术,开展职业技能和文化健康法律知识培训,培养数以万计高素质的农村妇女劳动者、数以万计合格的非农产业务工者,是各级农林科教部门和妇联科协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积极为农村妇女教育培训工作提供政策支持
各级财政、农业、科技、教育、林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村妇女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制定有关农民培训的政策措施和目标任务中,明确提出农村妇女的培训指标和比例,在资金、政策等方面对农村妇女培训给予适当倾斜。
各级农业部门在“绿色证书”评定、“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新型农民创业培植工程”中,农村妇女的比例要达到40%以上;在“农民技术员”职称评聘工作中,农村妇女比例要达到20%以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要加大对农村青年妇女的转移培训力度;农业科技电波等远程教育培训工程,要为农村妇女提供农业新技术、政策法规、农业经管、农村家政和非农从业人员基本技能培训和咨询服务。
各级科技主管部门在组织实施“星火远程科技培训工程”、“星火科技专家大院”和“农村科技(星火)信息化体系建设”中,要保证农村妇女培训适当比例,要加强对农村妇女的现代科技和市场经济知识培训,着力培养一批农村妇女科技带头人和农村妇女技术人才。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农村职业教育、农村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乡镇企业职工岗位培训、农村科技致富骨干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进城务工人员培训、农村基层管理人员能力培训中,要进一步提高农村妇女接受教育培训的比例;要坚持农村妇女的扫盲和扫盲后继续教育,大力开展与妇女相关的实用技术、政策法规、卫生健康、家庭理财、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培训,让农村妇女在提高增收致富能力的同时,得到综合知识的培训,实现全面发展。
各级林业部门在退耕还林(草)工程中,要将农村妇女培训纳入总体培训规划,加强对农村妇女的林业科技知识培训,以巩固退耕还林(草)成果,提高“三八绿色工程”活动的科技含量和综合效益。
各级科协要在全省农村党员、基层干部适用技术、市场经济知识培训中,重点加强对农村妇女干部和妇女党员的培训;要充分发挥各类科普志愿者的作用,在科学健康文明生产生活方式、科普宣传、科技知识咨询、示范基地指导、促进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发展等方面为农村妇女培训提供服务。
各级妇联要加强与农林科教等部门的双向协调、合作,共同推动各项农村妇女培训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依托各类教育培训资源,为农村妇女教育培训搭建平台
教育部门的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妇联的农村妇女学校,科技部门覆盖市、县、乡镇的农民科技培训网络和星火学校,省农委的农广校及省科协的农函大都是农村妇女教育培训的平台,都应面对农村妇女开展教育和培训。各级妇联要创新办学思路,树立大教育、大培训观念,充分利用农业、科技、教育等部门和社会教育资源,采取联合办学、增挂校牌、一校多办、日校加夜校等灵活多样的办学形式,依托现有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广泛开展农村妇女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农村妇女教育培训的覆盖率和办学质量。
农村妇女学校在妇女群众务农、务工两项培训中起着积极的作用,要进一步巩固并加快发展各级各类和各种形式的农村妇女学校,要坚持以人为本,遵循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着眼于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重点抓好农村妇女文化和实用技术培训以及劳动力转移培训,提高农村妇女综合素质和劳动就业技能。各地妇联要注意总结推广农村妇女学校的办学经验,不断加强对农村妇女学校的管理,推出一批农村妇女示范学校,使农村妇女学校成为培养农村妇女人才的基地和摇篮,使广大农村妇女成为促进新阶段农业产业化、标准化、国际化的骨干力量。
四、加强合作,推动农村妇女教育培训工作再上新台阶
各地要加强对农村妇女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本地农村妇女学校的普及规划和教育培训计划,明确重点,精心实施。各级农业、科技、教育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大力支持农村妇女教育培训工作,扶持农村妇女学校的创建与发展,注意在务农和务工培训中,让农村妇女学校也享有政府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资金扶持。各级妇联要主动加强与农业、科技、教育、林业、财政、科协等部门的沟通与合作,积极争取在政策、项目、资金、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支持,为广大农村妇女的发展与进步服务。各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各尽其职,分工协作,齐抓共管,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努力创造有利于提高农村妇女文化科技素质的条件和外部环境,为发展农村妇女教育,提高农村妇女素质,促进农村妇女依靠科技增收致富,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做贡献。
吉林省妇联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科技厅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林业厅
吉林省科协
2004年4月7日
主题词:农村妇女 培训工作 增收致富 意见
发 至:各市(州)、县(市、区)妇联、财政局、农业局(农业委员会)、科技局、教育局(教.委)、林业局、科协
. 吉林省妇联办公室 2004年4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