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国妇女十三大目标任务,按照全国妇联等九部门《深化开展爱心妈妈结对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三年行动方案》(妇字〔2024〕11号)要求,深化实施我省“吉家和美”行动,省妇联、省委社会工作部、省法院、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卫健委、省妇儿工委办决定自2024年至2026年深化开展爱心妈妈结对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三年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务
通过实施“温暖守护·结对关爱”“赋能成长·素养提升”“爱心助力·推广激励”计划,立足全省留守儿童、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其他需要帮助的困境儿童的实际需求,组织机关干部、妇联执委、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最美家庭成员、巾帼志愿者等有爱心的女性担任爱心妈妈,实施精准结对,在学习、生活、身心健康等方面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关爱服务,推动2024—2026三年持续攻坚,逐步形成协同联动、形式多样、动态管理、广泛参与的关爱服务格局。
2024年全面推进。各地根据实际完成匹配结对工作,做到应结尽结,组织开展日常关爱服务。
2025年提质增效。通过多种方式层层组织,实现爱心妈妈培训全覆盖,举办交流展示活动,分享工作经验,讲好感人故事,提升关爱工作成效。
2026年深化拓展。通过专题调研、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关爱工作进行评估,梳理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工作举措。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推广经验成效,打造具有特色的服务品牌,促进工作更高质量、更可持续发展。
二、关爱对象
爱心妈妈结对关爱对象为生活、学习、身心健康存在特殊困难的留守儿童、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其他需要帮助的困境儿童。
三、工作举措
(一)实施“温暖守护·结对关爱”计划,提升关爱规范化水平
1.招募爱心妈妈队伍。各级妇联要加强与社会工作部、法院、检察院、教育、公安、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对接,组织机关干部、妇联执委带头,动员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最美家庭成员、巾帼志愿者等有爱心的女性加入关爱服务队伍。由省、市(州)、县(含县以下)妇联分级组织招募,县级妇联按照属地原则负责汇总爱心妈妈信息,5月中旬前确定爱心妈妈名单,建立爱心妈妈信息库。爱心妈妈应当遵纪守法,具有一定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养和社会责任感,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等人员不得担任。各地可以结合实际,不断拓展爱心妈妈招募范围。
2.摸清底数和情况。县级妇联根据爱心妈妈招募情况,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需要结对关爱儿童的数量需求。民政部门负责提供相应的留守儿童、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其他需要帮助的困境儿童及其家庭的基本情况。5月中旬前确定关爱儿童名单,建立关爱儿童信息库。
3.组织精准匹配结对。县级妇联在走访了解儿童及家庭需求困难基础上,征得监护人同意后,综合考虑儿童家庭监护、身心发展等情况,按照就近就便原则,根据爱心妈妈专长优势等精准匹配结对。5月底前完成匹配结对,建立结对关爱台账,报省、市(州)妇联。同时,将结对情况及时告知民政部门,由民政部门传达到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便于及时掌握关爱情况。
4.开展常态关爱服务。爱心妈妈针对生活、学习、身心健康存在特殊困难的留守儿童、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其他需要帮助的困境儿童,采取“一对一”“多对一”等结对关爱方式,协助监护人对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开展补充性关爱志愿服务。在关爱过程中要对儿童及家庭的信息保密,若发现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或者侵犯儿童合法权益的情形,依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
(1)以问题、需求为导向开展关爱服务。围绕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普遍存在的学业失教、生活失助、心理失衡、安全失保、情感缺失等问题,及时了解掌握儿童自身成长、家庭监护等情况和变化,有针对性地提供生活照料、学业辅导、关爱陪伴、家教指导、困难帮扶等志愿服务,切实把关爱服务做在平常。
(2)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关爱服务。在春节、国际家庭日、“六一”“七一”“十一”等时间节点,通过走访慰问、亲情陪伴、心理疏导、实现微心愿等方式,及时发现孩子遇到的困惑和问题,开展关爱帮扶。通过开展讲红色故事、观红色影片、探访爱国主义基地等方式,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开展防性侵、防拐骗、防网络暴力、防欺凌、防溺水、防火灾、防交通事故等安全教育,帮助孩子提高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3)结合主题活动开展关爱服务。依托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儿童之家、家长学校、亲子阅读体验基地等阵地,结合家庭亲子阅读活动、“六一”儿童节庆祝活动、寒暑假儿童关爱服务等活动开展集体关爱,丰富儿童课后生活,加强同伴交往,让孩子快乐成长。
(二)实施“赋能成长·素养提升”计划,强化服务专业化能力
5.开展专业化培训。各地结合实际,围绕家庭教育指导、关爱服务引导、心理健康辅导等方面,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研究中心智库、巾帼大讲堂、家庭教育学会(研究会)等作用,凝聚多领域专家团队,通过组建爱心妈妈微信群、组织线上线下专题培训、开展座谈交流、咨询服务等多种方式,为爱心妈妈培训赋能,提升爱心妈妈关爱服务能力水平。
6.培育社会组织。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项目合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培育相关社会组织,凝聚爱心力量,提高专业化程度,拓展服务资源,延长关爱手臂。
7.打造关爱服务特色品牌。各地结合以往经验,针对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身心发展特点,探索创新符合实际的关爱工作机制、有效方式、特色品牌,做到有稳定队伍、有关爱阵地、有管理办法、有激励机制、有项目支撑,把关爱行动做实做细做规范。各地要注重总结宣传典型案例和感人故事,提炼特色经验和做法。
(三)实施“爱心助力·推广激励”计划,促进工作可持续发展
8.整合各方资源。各地要积极争取政府民生实事,充分运用“爱暖万家”“家家幸福安康工程知识书包”等项目资源,结合“春蕾计划”“微光行动”“小候鸟”等公益项目,为关爱服务提供多方面支持。发挥各地爱心妈妈协会、巾帼志愿者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为爱心妈妈开展志愿服务搭建共享互通平台。
9.加强动态管理。各级妇联、民政部门要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根据变化及时调整结对关爱对象。各级妇联要建立健全关爱信息档案,动态掌握爱心妈妈结对关爱情况和成效,为关爱工作提供信息支撑。
10.探索激励机制。各地推动将爱心妈妈结对关爱纳入志愿服务管理体系和已有的评选表彰内容,优秀爱心妈妈在妇联系统各类典型荣誉评选中可优先推荐,有效激发爱心妈妈工作热情,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到爱心妈妈行列。
四、工作要求
各地要将开展爱心妈妈结对关爱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深入实施“吉家和美”行动的重要抓手,精心谋划推动、加强推进指导,特别要对留守儿童集中地区面临的困难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研究分析。社会工作部、法院、检察院、教育、公安、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要立足职能,指导支持爱心妈妈开展结对关爱志愿服务。各地要挖掘培育和总结宣传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开展多种形式交流展示活动,生动讲好爱心妈妈结对关爱感人故事,合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儿童的浓厚氛围。各市(州)妇联每年12月1日前将本地爱心妈妈结对关爱工作情况报送省妇联。
吉林省妇女联合会 中共吉林省委社会工作部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公安厅
吉林省民政厅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吉林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