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吉林女杰”评选活动介绍

时间:2018-06-22 12:49:34 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显示:

一、活动意义和背景:

近年来,我省广大妇女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锐意进取,奋发有为,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了突出贡献。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迎接吉林省妇女第十次代表大会的召开,展示吉林优秀女性风采,宣传我省妇女进步及妇女事业的发展,引导和激励广大妇女以昂扬的精神风貌投入到三个文明建设中,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省委宣传部、省妇联、省精神文明办、吉林日报社、吉林人民广播电台、吉林电视台决定联合开展第四届“吉林女杰”评选表彰活动。

二、评选范围

2001年以来,在吉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立足岗位、无私奉献、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年满18周岁,具有吉林省省籍的女性均可参加评选。

三、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政治上、思想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

2.业绩突出。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努力拼搏,成为本行业、本战线的杰出人物。

3.诚信守法。遵纪守法,忠实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自己的职责,诚实守信,克己奉公,发挥表率作用。

4.群众认可。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受到群众拥护,热心公益事业,在群众中具有较高威望。

5.获得过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四、评选办法

本届“吉林女杰”候选人采取基层推荐和评选委员会评选相结合的办法产生。由基层推荐,经评选委员会审议确定20名候选人,形成简要事迹材料刊登在《吉 林 日报》、吉林妇女网等新闻媒体上。此次评选活动采用声讯热线投票与评委评选相结合的方式。诚挚地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评选出10名您认为合格的“吉林女杰”。请拨打电话16828777(固定电话、小灵通、手机均可)和移动用户编辑短信“T〈候选人编号〉,〈候选人编号〉....〈候选人编号〉”发送至03000(例如:T01,02,03)进行投票。每部电话或手机最多投票20次,每次可选5-10名候选人。投票日期4月22日至5月31日。在群众选举的基础上,召开评选委员会会议确定“吉林女杰”人选、“吉林女杰”提名奖人选。

五、表彰形式

对荣获“吉林女杰”和“吉林女杰”提名奖荣誉称号的个人,在2004年吉林省妇女第十次代表大会期间进行命名表彰,届时由省领导颁奖。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571号

吉林省妇联宣传部

邮政编码:130051

联系电话:0431--5877729

传 真:0431--5877689

联系人:丁旭、韩淑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