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流动人口中儿童的数量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随之产生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为全面了解掌握我省城镇流动儿童成长发展状况,了解和掌握城镇流动儿童的生存状况、突出问题及迫切需求,为推动解决城镇流动儿童问题提供科学依据,2013年,吉林省妇联儿童工作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全省城镇流动儿童生存状况调研。
一、 研究目标与方法
1.研究目标:一是全面准确把握城镇流动儿童生活、学习、家庭教育等基本状况;二是分析城镇流动儿童的生存状况、存在的突出问题,认识他们的特征和需求;三是针对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有效解决城镇流动儿童问题,制定落实和发展完善相关政策服务。
2.研究对象:本次调研的城镇流动儿童是指随务工父母到户籍所在地以外生活学习半年以上的儿童。儿童年龄界定在18岁以下(0-17岁)。
3.研究方法:本次调研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定量调研部分由省妇联依据行政区划人口地域分布情况,向全省九个市州下发父母调查问卷、儿童调查问卷2200份,内容涉及流动儿童和其父母基本情况、教育现状、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儿童心理等方面,回收有效问卷1993份,在对样本量进行统计分析基础上,把握城镇流动儿童生存发展状况。定性研究由省妇联儿童工作部通过在长春、松原等地召开座谈会和实地走访调研,结合调查统计情况客观分析城镇流动儿童成长发展中的主要问题,进一步提出对策建议。
二、城镇流动儿童的基本情况
调查显示,截至2013年底我省城镇流动儿童共有65691人,较去年底统计数增长17.6%。按市州分布来看,全省9个市州中以长春市、延边州居多,两个地区共占69.2%。我省城镇流动儿童主要来自省内和黑龙江、湖北、湖南、四川等地经济相对落后的农村。客观看,从农村流动到城市,为儿童的发展带来了很多优势。主要表现为:
第一,城市为儿童提供了良好的教育条件和社会环境。城市里丰富多彩的生活不仅开阔了儿童的视野,而且给孩子们提供了更优于农村的教育资源和发展环境。
第二,城市生活改变了家长的教育观念,为儿童发展提供了更多的社会支持。到城市后,很多家长开阔了眼界,提高了对孩子的期望值,更加重视孩子的教育,尽力为孩子提供好的学习条件和家庭环境。
第三,家长和孩子共同生活,更有利于亲子沟通。家长把孩子带在身边,亲子交流的机会增加了很多,有利于满足双方的亲情交流,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发展。
三、城镇流动儿童存在的问题
通过调研我们看到,流动儿童从农村到城市为其发展带来很多优势,同时也存在着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有流动儿童家庭收入相对较低,居住和生活学习环境较差。流动儿童父母的学历普遍不高,家庭教育能力较低。流动儿童社会适应性、融合度较差,在学习、安全、心理健康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流动儿童自身的问题
1.学习情况堪忧。调查显示,流动儿童在学习方面两极分化较为严重,一部分流动儿童学习态度端正,学习习惯良好,能独立自主地解决学习问题,学习成绩优良。还有一部分流动儿童随父母的流动经常转学,受各地课程设置、教学质量及升学制度制约,难以适应城市教育,学习主动性和自觉性较差,自信心不足,缺乏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成绩欠佳。调查中,当问及流动儿童觉得最大的困难与问题时,有26.7%的流动儿童是学习成绩比较差。
2.家庭教育缺失。家庭是孩子最初的学校,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必不可少的补充和完善。流动儿童虽然和父母在一起生活,但流动儿童父母文化水平普遍偏低,也缺乏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和辅导孩子学习的能力,教育引导不得法。忙于生计,真正能够和子女进行谈心交流机会较少,因而导致流动儿童在家庭教育方面的缺失。
3.安全问题严重。流动儿童家庭流动性较大,生存状况不稳,其父母工作缺少连续性和稳定性,居住环境不好,学习环境不佳,自我保护能力弱,又缺乏及时必要的家庭管护,致使流动儿童受到意外伤害的几率远远高于比普通家庭的儿童。
4.心理问题突出。由于流动儿童所处的生活环境、家庭教育、社交环境等方面与城市儿童相差较大,两者在学习成绩、学习习惯和思维方式等方面有着明显的差异。流动儿童在生理和心理上的需要得不到满足,情绪消极,在性格上表现为任性、冷漠、内向和孤独。甚至还有一部分孩子由于对不良社会行为和生活方式缺乏认知能力,受外来不良社会因素影响成为了“问题孩子”。在调查流动儿童与他人交往中,23.8%的儿童表示非常主动,51.6%表示主动,19.4%的儿童表示不爱交往,5.2%儿童表示从不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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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非常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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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 |
②主动交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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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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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不爱交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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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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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从不交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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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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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
表1:流动儿童与他人交往情况
(二)流动儿童父母的问题
1.文化程度普遍不高,教养能力欠缺。调查显示,绝大多数流动儿童从事职业是职员、打工者,但也有一些从事个体业的。调查显示,个体业主占30.4%;工厂上班的占43.3%;做家政服务类的占16.5%;其余无业的占7.7%。流动儿童家长的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大多数是初中和高中,有的家长甚至是文盲,教育子女方法简单粗暴,缺乏辅导孩子学习的能力,致使流动儿童的学习得不到有效的督促和引导。调查显示家长的受教育水平:小学文化占11.6%;初中文化占36.6%;高中文化占21.1%;中专文化占14.5%;大专文化占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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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及其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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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
初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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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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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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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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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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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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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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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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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
表2:流动儿童父母受教育水平
2.生活环境不佳,收入不稳定。调查显示,外来务工人员大都在城乡结合部租房居住,房屋面积较小,儿童没有独立的房间,居住条件不佳,加之,一些学生没有固定的学习场所,只能在经营场所学习,对儿童的身体健康也有一定的不良影响;流动儿童的父母绝大多数收入微薄,有些家庭除用于日常生活开支外,可支配收入很少,由于经济条件制约,大部分流动儿童无法参加各类兴趣培训班,缺少课外书籍,因生活、学习环境差,虽然身居城市,与城市孩子的生活差距较大,使他们始终处于城市边缘。月均收入方面,1000元以下的占16.2%;1000-2000元的占43%;2000-3000元的占21.1%;3000-5000的占13.4%;5000元以上占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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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000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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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
②1000-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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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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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2000-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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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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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3000-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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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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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500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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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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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
表3:流动儿童父母月均收入情况
3.家庭教育观念淡薄,亲子沟通不畅。
流动儿童父母真正能够和子女进行谈心交流的较少,疏于对孩子的关爱,无法关心到子女各方面的发展情况。有的父母以生活照顾为主,忽视对孩子的品德培养和学习辅导。有的父母平时与子女缺少沟通,疏于管教,造成亲情淡漠,孩子缺乏安全感。调查显示,对家庭教育知识的情况了解:有10.4%的家长表示很多;69.2%的家长表示一般;17.2%的家长表示较少,3.2%的家长表示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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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很多 |
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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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一般 |
6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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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较少 |
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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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没有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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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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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情况
(三)流动儿童的社会问题
1.缺乏统一领导协调机构。做好留守流动儿童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仅靠哪个部门的力量都是不够的。目前,教育、团委、妇联、文明办等部门都在做留守流动儿童工作,但未形成合力,缺乏统一的领导和管理。这种状况不利于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的统筹管理和进一步开展。
2.资金投入不足。调研发现,我省各地已建各级各类的儿童之家财力有限,不少儿童之家缺乏必要物力、财力支持,儿童书籍、儿童活动器材、设备也相当有限,无专职管理人员、基本都是由妇联等部门代管,没有管理经费、活动经费,影响制约着儿童之家的发展和作用发挥。
3.教育条件有待提高。我省在流动儿童工作方面缺乏必要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定点学校还相对不足,流动儿童就近入学还有一定难度,少数定点学校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质量有待进一步改善和提高。
四、加强城镇流动儿童工作的建议
城镇流动儿童是儿童中需要特别关照的一个群体,他们的存在不仅是农民工小家庭的问题。而且是社会大家庭的问题。为此,我们应该高度重视流动儿童问题,采取必要措施,做好关爱流动儿童的各项工作。
(一) 高度重视流动儿童关爱工作
由于流动儿童问题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综合性的社会问题,仅靠某个部门是难以解决的。建议各级政府要切实担负起责任,把解决流动儿童问题作为民生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以统筹,加大投入,设立专项资金。各级政府的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有关单位为成员,牵头关爱工作,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着力攻破流动儿童发展面临的问题,切实为流动儿童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为流动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创造有利条件。
(二) 加强对流动儿童的管理与保护
充分发挥行政职能部门作用,要建立流动儿童档案,建立情况登记、结对帮扶、沟通交流等制度,把教育管理责任落实到人。要开发有关加强自我保护、安全、法制、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特别要开设针对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的心理课程,引导儿童走过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公安部门要加大综合整治力度,积极预防和严厉打击侵害留守、流动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民政部门要切实保障特殊困难流动儿童获得应有的社会救助,及时发现并帮助流动儿童解决生活、学习上的困难。卫生部门要改善流动儿童的健康状况。要根据留守流动儿童的营养状况,制定干预措施,组织编印科学实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开展儿童营养知识及常见疾病的预防等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
(三) 积极搭建流动儿童关爱网络
发挥妇联、共青团、关工委等社会团体作用,要继续深化双合格活动和小公民道德建设实践活动。家长学校是开展流动儿童工作的重要渠道,要进一步巩固发展各级各类家长学校,规范对家长学校的建设和管理,完善教学方法,创新活动载体,不断提高教学质量。通过家长学校的开办等多种形式,拓宽流动家庭获取教育信息的渠道,引导流动儿童家长重视对子女的教育,帮助外来务工的农村家长认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引导家长要给孩子更多时间的关注,更加注重与孩子的良性有效的亲子沟通。发挥基层组织阵地作用,村屯(社区)要全面掌握辖区内流动儿童情况,依托“党员之家”、“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农家书屋”等场所,做好流动儿童的亲情教育、卫生保健、人身安全及动态管理等工作。
(四) 加大流动儿童工作宣传力度
发挥大众媒体和各级各类服务阵地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倡导社会平等的价值观,给予流动儿童足够的尊重和爱护。把农民工的家庭教育指导、卫生保健、社会救助等纳入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中,建立完善以社区为依托,面向流动人口家庭的管理模式和服务网络。通过志愿服务、爱心帮扶等形式为流动儿童多办好事、办实事。及时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关心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吉林省妇联儿童部
201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