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开设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课程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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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吉林省委党校

吉林省行政学院 文 件

吉林省妇联

吉校发[2004]21号

关于在全省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开设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课程的意见

各市(州)、县(市区)委党校、行政学院、妇联:

为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充分认识妇女的重要作用和妇女工作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坚决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指示精神,切实提高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性别平等意识,推动全社会建立先进的性别文化,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省妇联研究决定,从2004年下半年起,在全省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开设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课程。为做好这项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切实把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纳入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计划。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促进妇女发展,维护妇女权益,是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具体措施,是振兴吉林、二次创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也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把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列入教学计划,根据班次的长短和性质统筹安排教学。凡培训时间在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的主体班次都要安排4个课时以上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课程。教学形式以课堂教学为主,学员自学为辅。

二、建立健全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教学和科研工作组织机构。省及各市(州)委党校、行政学院要有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县(市、区)委党校、行政学院要有专人负责这项工作。要加强对马克思妇女观课程师资队伍的培训,尽快建立一支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教学和科研队伍,切实提高教学和科研水平。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省妇联拟于今年举办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师资培训班,培训县市区以上党校、行政学院师资骨干。要充分发挥省妇干校在此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培养师资、推动教学发挥示范作用。

三、结合实际开展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教学科研工作。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积极开展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科研工作,注意把科研成果应用与教学过程中,丰富和拓展教学内容,加快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要对本地有关妇女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开展理论研讨。省里将不定期的召开理论研讨会或教学、科研成果发布会;要建立奖励机制,对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教学、科研有重大成绩和突出贡献者予以奖励;要组织科研人员编写教材,不定期的征订和购买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教学、科研图书资料,为教学、科研提供服务。

四、加强党校、行政学院与妇联之间的合作。将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计划是一项创新工作。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妇联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切实加强领导。要建立定期共同研究工作和互通信息制度,及时交流信息、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共同探讨教学内容与方法。各级妇联要当好参谋,为党校、行政学院的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教育、科研提供调研基地,及时提供信息、资料、数据,以促进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中 共 吉 林 省委党校 吉 林 省 行 政 学 院

吉 林 省 妇 联

200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