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开展“五到农家”活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发挥妇联组织作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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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妇女联合会文件

 

吉妇发[2006]38号

关于大力开展“五到农家”活动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发挥

妇联组织作用的意见

吉林省妇联

(2006年3月15日) 

为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我省《2006——2020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纲要》,吉林省妇联结合多年来农村妇女工作的实践,决定在全省大力开展“五到农家”活动,即抓好增收致富到农家、文化科技到农家、文明新风到农家、环保节约到农家、普法维权到农家。“五到农家”活动既符合新农村建设精神,又具有妇联组织特点,还能够体现妇女全面发展的要求,充分发挥妇女的主力军和妇联群团组织的作用。具体意见如下:

一、提高认识,理清思路,找准引导广大妇女全面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载体

(1)开展“五到农家”活动体现了新农村建设的根本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任务,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举措,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20个字概括了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要求。吉林省既是老工业基地,又是农业大省,“三农”问题是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和难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任务尤其紧迫而且重大。省妇联组织开展“五到农家”活动,就是要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根本要求,统筹城乡妇女工作资源,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新生产力和新生产关系、提高新生活质量等方面发挥优势、主动参与、有所作为,为促进我省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业“四位一体”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新贡献。

(2)“五到农家”活动体现了妇女和家庭在“三农”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农业家庭不仅是生活单位,也是生产单位;农村妇女不仅是家庭生活的主妇,也是农业生产的主力军。特别是以“家庭联产承包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经济改革更突出了家庭在农村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与劳动力转移使农村妇女的主体地位越来越突出,“农业女性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基于此,开展“五到农家”活动,就是要牢牢抓住妇女这支重要的人力资源,在建设新农村过程中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妇女的主体作用,并通过妇女带动农村家庭发展生产、改造环境、改善生活,提高家庭成员素质,进而全面提高生活质量。

(3)“五到农家”活动是妇联组织在农村开展的各项活动的深化和整合。妇联组织是党领导下的妇女群众组织,宣传妇女、组织妇女、教育妇女、服务妇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是我们的根本任务,而家庭是我们开展工作的重要阵地和优势领域。多年来,妇联组织牵头开展的“双学双比”竞赛、“文明家庭”创建以及“双合格”、“美德在农家”等活动紧紧把握农村妇女的发展需求,在激发农村妇女的参与热情,提高家庭成员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增加农户收入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在新的历史形势下,上述每个单项活动都难以全面体现建设新农村的基本要求。“五到农家”活动则要以统筹的思维将妇联组织在农村的各项任务归纳、整合起来,作为农村妇女工作的总体抓手,引导“双学双比”竞赛等活动不断深化发展,着力焕发传统载体的活力和吸引力,提高妇联农村工作的整体影响力,凸显妇联组织在“三农”工作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

二、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把握“五到农家”活动的内涵、目标和具体要求

(4)“五到农家”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遵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按照城乡统筹、以城带乡的工作思路,着力提高农村妇女和家庭成员的综合素质,带动农村妇女增收致富,激励广大妇女全面参与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充分发挥广大妇女和妇联组织的作用。

(5)增收致富到农家。以发展农村生产力为中心,把握我省开发提升新产业、研发推广新技术、培育发展新组织、拓展启动新市场的有利时机,进一步组织动员广大农村妇女和农民家庭积极投身农村经济建设,千方百计增加经济收入,提高生活水平,为发展农村经济做出积极贡献。一要继续抓好“五户”(“粮食种植大户”、“畜牧养殖大户”、“园艺特产大户”、“绿色食品大户”、“加工业大户”)竞赛。结合我省开展的“抓万户、促双增”活动,根据当地资源优势及产业发展方向确定“五户”标准,引导农村妇女认清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趋势,通过创办或依托龙头企业发展具有地域特色、适合女性经营的生产项目,从而使农村家庭成为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基本单位,按照产业化、集约化、标准化生产的要求提高产品质量和产业附加值,努力创名牌、出精品、扩规模。二要深入开展“小额信贷促增收”活动。进一步加强同农村信用联社的合作,力争使贷款的规模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为农村妇女增收致富提供切实的资金服务。三要进一步推动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逐步建立妇女劳务输出服务体系,做好妇女观念的更新、职业技能的培训以及输出后的跟踪管理和权益维护等项工作,发挥吉林农村妇女有文化、形象好、会讲普通话等特点和优势,做大做强“吉林牵手”服务品牌。鼓励引导农村妇女中的富者、智者和懂经营会管理者进入城镇或依托本地资源创业发展。四要大力抓好农村妇女新经济组织建设。在宣传带动、教育培训、信息流通、项目开发等方面为农村妇女新经济组织的发展壮大创造条件,争取有关部门对农村妇女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给予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帮助广大农村妇女提高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进而提高整体竞争力。

(6)文化科技到农家。通过多种教育培训途径,进一步组织引导农村妇女加强学习,积累知识,增长智慧,提高能力,并带动更多家庭成员发展成为适应新农村建设需要,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一要抓好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紧紧把握我省全面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并将农村妇女纳入培训重点的契机,以经济管理、先进实用农业技术、务工技能和服务技能为重点,培训以妇女为主的农业科技示范户、女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带头人、女创业致富带头人和应届初高中女毕业生,着力提高广大农村妇女的科技致富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自主发展能力。二要抓好家庭教育。深入开展“双合格”活动,引导农村妇女关心子女教育问题,关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保证学龄儿童特别是女童完成9年义务教育,积极发展各类农村家长学校,抓好家庭教育指导队伍和服务平台建设,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提高家教指导水平。三要加强对各类教育培训资源的协调共享。注重借助国内外各种培训资源,争取面向农村妇女的培训项目,力争在农村教育培训体系中占在一席之地,在绿色证书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中提高农村妇女接受培训的比例,依托乡镇技能培训基地和主导产业培训基地、各级妇女干部院校、高中等职业院校、农民技术学校等开展培训,继续与有关部门联合组织农村女状元、女能手参加学历教育。

(7)文明新风到农家。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继续引导农村妇女广泛参与和谐家庭、和谐村组、和谐村镇创建活动,进一步弘扬“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道德规范和“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倡导形成健康文明的社会主义新风尚。一要引导广大农村妇女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即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提倡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培育相互关心、相互帮助、相互信任的新型人际关系,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二要组织动员广大妇女在农村文化体育建设中成为主力,扶持发展并充分利用以妇女为主的文化大院、文化中心户、家庭文化室、图书室等,引导广大妇女积极参与“亿万农民健身工程”。三要引导广大农村妇女积极参与“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大力宣扬“关爱女孩、男女平等”,推动农村家庭控制人口增长,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

(8)环保节约到农家。围绕规划建设新村镇的总体目标,在旧村整治、新村建设、迁村并点、生态移民等过程中进一步引导广大农村妇女和家庭自觉改变脏乱差的生活习惯,树立整洁、环保、节约及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意识,推动她们成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力量,为改变村容村貌作出积极贡献。一要引导农村妇女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家居庭院整洁,采用舍饲、圈养家禽牲畜,预防各种流行性疾病。二要引导农村妇女积极参与“四改四清”,在改水、改厕、改灶、改路和清理围墙院落、清理垃圾粪便、清理边沟污泥、清理乱堆乱建中献计献策,出人出力。三要进一步实施“三八”绿色工程,引导农村妇女参与村屯绿化,搞好房前屋后绿化,做好街道的绿化美化工作。四要引导农村妇女养成节约水、电等资源的良好习惯,参与循环农业,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农膜,减少白色污染,使用清洁能源,做到不乱砍、乱伐树木,不向河流排放污水,不违规使用土地,在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9)普法维权到农家。以宣传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线,帮助广大农村妇女及家庭学法、知法、懂法、用法,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保持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一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宣传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时把握妇女群众的思想状况,做好一家一户、面对面疏导情绪、理顺关系、化解矛盾、引导发展的工作。二要将《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纳入农村“五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提高农村妇女的法律素质,提高她们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三要积极推进“平安家庭”、“平安乡村”建设,引导广大妇女积极参加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决反对和打击黄赌毒、拐卖妇女儿童等社会丑恶现象,在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和流氓恶势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中发挥作用。四要引导农村妇女参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并积极向社会呼吁、反映妇女儿童的困难和要求,努力为特困家庭、老龄妇女、单亲家庭妇女儿童等困难群体做好事、办实事。五要引导广大农村妇女积极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动村妇代会主任进“两委”,在调整村级组织设置、加强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

三、加强建设,提高能力,为深入实施“五到农家”活动提供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10)加强宣传教育,搞好组织发动。“五到农家”活动是一项全省性、综合性的重要任务,各级妇联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突出重点、开拓思路,作好活动的宣传动员、组织发动工作,使广大妇女和妇联干部以高度热情和自觉行动投入到活动中来。要组织各级妇联干部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我省《2006——2020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纲要》以及有关新农村建设的一系列会议精神,进一步认清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认清广大妇女和家庭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认清妇联组织“五到农家”活动的任务和目标,增强妇联干部开展活动的热情和信心,提高广大农村妇女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省妇联将围绕“五到农家”的内容修改《宣讲教育提纲》,印发宣传手册,各级妇联要以《提纲》为基本内容,深入基层、深入妇女开展“十讲进村屯、社区”宣讲活动。各地还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等媒体,大力宣传“五到农家”活动的意义和内容,宣传各级妇联的创造性实践和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

(11)提高全局意识,加强统筹协调。“五到农家”活动作为妇联组织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载体,是一项需要上下互动、多方配合、协同作战的系统工程。各级妇联要加强对上协调,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与支持,力争把“五到农家”活动纳入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整体规划,纳入省村镇建设试点工作,做到在全局工作中有位置、有声音、有作为。要加强对城乡妇女工作资源的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妇联组织联系广泛的优势,促进城市人才、智力、资源向农村流动,积极引导、组织城镇企业家、知识分子、各界热心人士以多种方式联系、帮助农村妇女加快发展。要加强同各类妇女组织和新经济组织中妇女的联系和沟通,着力把各级各类农村妇女新经济组织发展为妇联的团体会员,不断增强妇联组织在农村妇女中的凝聚力、号召力、影响力。

(12)坚持以人为本,激发妇女的主体性。农村妇女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者,也是直接受益者。必须从促进社会公正和切实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以农村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着力点,帮助农村妇女解决实际困难,以实际行动吸引妇女群众参与到“五到农家”活动中来。要坚持走群众路线,时刻尊重妇女群众意愿,反映大多数农村妇女要求,充分调动和发挥妇女群众的独立性、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引导她们自我建设的热情,激发她们自主创新的精神,增强她们自我发展的能力。

(13)加强调查指导,抓好试点示范。为保证“五到农家”活动扎实开展,各级妇联干部要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扑下身子,深入村屯、农户,开展调查研究,进行分类指导,抓好试点示范,总结典型经验。要把“五到农家”试点工作与省委、省政府重点抓的30个乡镇、100个村新农村建设试点结合进来,保证一个县有1-2个活动试点,将活动内容纳入试点工作方案和实践过程,并定期调度、考查各试点活动开展情况,发挥好试点的示范带动效应。

(14)深入开展“三创建一提高”活动,切实增强基层组织活力。“五到农家”活动的任务目标,最终要通过基层妇联组织和妇女干部落实到广大妇女中去,对于增强基层组织活力、提高基层干部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05年省委组织部和省妇联联合开展的“三创建一提高”(创建群众满意班子、创建妇女经济合作组织和社区服务实体、创建妇女活动阵地,提高妇联干部开展妇女群众工作的能力)活动是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的有效载体。基层妇联要按照“三创建一提高”活动的目标要求,努力实现班子配备好、工作机制好、工作实绩好,不断提高妇联干部学习、创新、协调和服务大局、服务妇女群众的能力。省妇联将对“三创建一提高”活动进行定期检查、总结和表彰,确保基层妇联组织和干部在引领农村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中充分发挥组织、动员、示范、带动作用。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艰巨繁重的长期任务,“五到农家”活动是妇联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作用的一项深有意义的长期活动。各级妇联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结合实际,加强指导、不断创新,保证这项活动取得扎实成效,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此件发至县、市、区级妇联)

 主题词开展  “五到农家”活动   意见         

抄送:全国妇联、省委、省政府、省农委、省精神文明办公室         

吉林省妇女联合会办公室           2006年3月15日印发

                                                         (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