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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提高和男女性别预期寿命的差别,农村老年妇女在老年人口中所占比重逐渐增大,其生存状况引发关注。近日,省妇联组成调研组,就农村老年妇女生存状况进行全面调研,深入60个县(市、区)入村(社区)入户实地走访,按照男女1:1比例抽取100个村2400名农村老年人做抽样问卷,内容涉及自然状况、婚姻家庭、经济收入、健康医疗、政治文化参与、养老服务、妇女维权等7个方面77个项目,基本囊括了老年妇女生活的主要方面。
一、 基本情况
(一)农村老龄社会呈现女性化趋势
吉林省现有65岁以上老年人口2,339,499人,其中妇女1,237,563人;农村老年人口1,338,302人,其中妇女701,131人,农村老年妇女占农村老年人口总数的52.39%;占老年妇女总数的56.7%。在农村老年妇女中,高龄妇女91,813人,高出同类男性7.86个百分点;空巢妇女267,354人,高出同类男性7.3个百分点,孤寡妇女139,125人,高出同类男性13.48个百分点。结果显示,我省农村老年妇女在老年人口中比例偏高,且呈现出高龄妇女比例高、空巢妇女比例高、孤寡妇女比例高的三高特征。
(二)农村老年妇女经济收入普遍微薄
调查结果显示,农村老年妇女年收入主要集中在1001-3000元之间,占46.6%,3001-5000元的占16%,5001-10000元的占9.5%,收入在10001元及以上的仅占6.5%,还有21.3%的老年妇女年收入在1000元以内。他们的收入主要用于“吃穿”和“看病”,消费仍停留在满足基本生活需求层面。调查中还有32%的老年妇女有债务,欠债的主要原因是“看病”、“给儿子娶媳妇”和“生产贷款”。这表明,我省老年妇女的收入普遍较低,很大一部分人面临经济生活的困境。
(三)体弱多病者超过半数
我们通过询问“你的身体状况如何”来考察老年妇女的身体健康状况,体弱多病的占50.7%,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胃溃疡等慢性疾病的较多,患病较重不能自理或半自理的人数相对较少。由于女性和男性相比有着不同的生理结构和更加复杂的生命历程,因此女性更容易患有由此引起的妇科疾病。调查显示,18.6%的老人患有妇科疾病,还有69.5%的老人没有做过身体检查,不知道自己是否有病。
(四)政治参与缺乏主体意识
我们通过“是否党员”、“是否村干部”、“是否参加村民选举活动”的回答来考察其政治参与度。结果显示,女性党员仅占1.3%,男性为8.3%,男性高出女性7个百分点,尤其是1000多个老年女性样本中没有一位是村干部。当问及是否参加村民大会选举时,每次都参加选举的老年女性占48.2%,偶尔参加的占25.4%。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女性仅占12.1%,当遇到切身利益问题不向相关部门反映的老年女性占46.8%。调查表明,老年妇女的政治知晓与参与程度、法律及维权意识都处于较低层次。
(五)精神文化生活贫瘠
根据调查,农村老年妇女中文盲、半文盲占了多数,空闲时,他们的主要娱乐活动就是听广播看电视和串门聊天,各占36.8%和35%,锻炼身体的仅占4.5%,还有5.4%的人什么也不干。此外,老年妇女的交往范围和活动空间也比较狭小。当问到“经常和谁来往”时,选择与子女来往的最多,占42%,其次是和亲戚来往,占20.5%,和村外人有交往的则很少,仅占1%。由访谈我们发现,针对老年妇女的娱乐和活动项目非常少,老年妇女极度渴望能够参与各类文化娱乐活动,改变单调无聊的生活方式。
(六)家庭养老是主要养老方式
我们通过询问老年妇女的养老意愿和现有的居住情况考察其养老方式。在养老模式意愿的选择上大家还是倾向于家庭养老,比例为45.7%,其次是选择国家免费养老院,对于收费型养老院和社区养老选择的很少,不太认可。对于居住情况的调查显示,老年夫妇越来越趋向二人独住,占总体的45.8%,比同儿女一起居住的比例高出4.5个百分点,照顾模式上70%的老年妇女选择自我照顾,其次是老伴照顾。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1.农村孤寡老年妇女贫困化倾向严重
农村老年妇女的收入主要来自配偶的劳动收入和子女及孙辈的赡养费,这两项占到了总收入的72.1%。这表明,农村老年妇女的经济状况与婚姻和家庭的完整程度有很大关系,老年妇女即使自己没有经济收入,也可以依靠丈夫或子女的经济能力来维持基本生活。但是当老年妇女丧偶之后或独身时,因年龄等关系逐渐丧失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又缺乏相关社会养老救助,有的又没有子女或子女自身经济困难给予的帮助很小,因此陷入生活困境。调查统计,两性独居者的经济状况都不乐观,人均年收入不足一万元。但是处于贫困最底层的,也就是绝对贫困的人口中女性要远远多于男性,女性贫困占独居老年女性的32.3%,男性贫困仅占独居老年男性的19.8%,女性几乎是男性的二倍。
2.疾病救治成为农村老年妇女面临的最大困难
在调查的农村老年妇女中有93.4%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可“小病拖、大病熬”的现象还在相当一部分老年妇女中存在,医疗费用的不足是有病不治的关键原因。当我们问道“农村合作医疗存在哪些问题”时,52.5%的农村老年妇女认为最主要的问题是小病不给报销,居于第一位,其次是垫付资金太大、保障比例较低和定点医院太远等。新农合报销设有起付线,这对于长期患有慢性疾病、一次性消费达不到起付线的老年妇女而言根本起不到保障作用,很多大病都是因为小病得不到及时治疗拖累而成,患重病的老年妇女即使有心治疗,庞大的垫付资金也无力承担。
3.农村老年妇女的养老状况不容乐观
农村老年妇女的生活来源单一,他们中很多人因年老疾病而丧失劳动能力后,生活只能依赖子女,没有其他出路,他们晚年的生活质量完全取决于子女本身经济实力和是否有孝心。子女孝顺、经济条件好的家庭,老人日子也就过得宽裕舒心,子女生活困难的家庭,养老就仅局限于吃饱穿暖,还有部分老人被子女当成累赘,无人供养和照料。走访调查中我们发现,很多家庭由子女按比例分摊老年人生活必需的粮食和零用钱,还有一部分儿女们为了赡养老人显示“公平”,采取轮流赡养的方式,即让老人到每个儿女家轮流住一定的时间,或将老父老母拆散供养,老人不但生活上不幸福,精神上更是苦闷。很多与子女共同生活的老年妇女表示,他们时常担心儿女们说他们是吃“闲饭”的人,只要没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仍然耕种土地自食其力,七、八十岁的老人种菜、喂猪、带孩子在农村很常见。
三、建议对策
1.建立多渠道的农村老年妇女经济供养体系
吉林省虽然实施了五保供养、低保、社保补助等一系列社会养老政策,但是仍有大批农村老年妇女生活在贫困当中,且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的物质保障愈来愈低,因此,应对这一群体实行进一步的政策倾斜,加大对他们的物质保障力度,保证老年妇女最基本的生活水平。建议政府按照一定比例设立农村老年妇女专项基金,该基金可分为长期补贴与临时补贴两种类型,长期补贴的对象主要是特困、无配偶、长期卧床的农村老年妇女,临时补贴的对象主要是因子女出现意外导致收入中断和突然患重病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老年妇女,也可以考虑利用该基金每月为所有年龄在65周岁以上生活困难的老年妇女给予一定金额的生活补助。民政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农村老年妇女当中的贫困人口作为重点关注对象,给他们不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水平的生活保障和物质支持。妇联组织将农村老年妇女帮扶工作作为妇联工作的重要任务,着力开发以生活救助、生产扶持为主的帮扶项目,引导动员各企业、事业、社会团体及广大妇联干部与农村贫困老年妇女结对帮扶。
2.不断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服务体系
目前,农村老年妇女的身体状况普遍不好,因此建立完善的医疗服务体系是当务之急。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仅是农村医疗保障的初级阶段,要根据各地经济状况和农村医疗服务要求,探索多种医疗保障模式。建议政府加大投入,不断提高合作医疗制度的保障比例,并建立相应的医疗补贴制度,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贫困老年妇女给予一定的医疗补贴或健康补贴。鼓励经济状况较好的农村老年妇女参加商业医疗保险,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妇联组织要多渠道募集资金,大力实施“妇女健康知识讲座”、“关爱女性健康行动”、“母亲健康快车”等妇女健康项目,提高广大农村老年妇女的健康意识,同时,针对老年妇女一些常见的老年病和妇科病,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措施,如实施贫困妇女“两癌”检治项目等。
3.关注农村老年妇女的精神文化生活
据调查,“场所有限、设施短缺、没有经费”是吉林省农村地区文化设施建设的普遍现象,这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老年妇女的文化活动参与,影响了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质量。因此,建议政府在文化、教育、体育等方面的财政支出预算中列出一部分用于老年人活动场所和设施的建设,改善他们的文化娱乐条件。在现有条件下,妇联组织应充分利用自身优势,承担起组织协调引导的角色,利用妇女之家组织老年妇女开展经常性的集体活动,引导老年妇女树立良好的生活态度,丰富老年妇女的精神文化生活。
4.发展以家庭养老为主的多元养老模式
家庭养老是中国养老的传统模式,具有其他社会保障不可替代的优势,但随着家庭养老功能的削弱和养老需求的多元化,单一的家庭养老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要在增加政府投入建立公益性养老机构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集体、私人、社会团体兴办老年公寓、托老所、老年生活服务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为经济条件较好且无法在家庭中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养老场所。加强社区的养老服务功能,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卫生保健、法律援助、精神慰藉等为主要内容的居家养老服务。同时,深入开展敬老、养老、助老道德教育活动,宣传推广“和谐家庭”、“好儿媳”等先进典型,不断增强家庭成员的养老意识,营造尊老、敬老、爱老的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