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检察院 吉林省妇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妇女群体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

时间:2022-05-27 16:38:24 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显示:

为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的职能优势,加大司法过程中对困难妇女的救助帮扶力度,有效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通知》要求,近日,吉林省检察院、吉林省妇联结合我省实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妇女群体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专项活动进行了细化部署。

《意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通篇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充分认清开展专项救助活动的重大意义,围绕工作目标,突出救助重点,加大救助力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推动困难妇女群体司法救助工作深入开展。

《意见》注重结合省情,扩大保护范围。在制度方面进行细化并将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经法院判决离婚、独自抚养未成年子女、生活困难的妇女纳入关注群体;明确联络渠道、搭建工作平台并加强了信息交换共享;优化办案机制,开通“绿色通道”,做好先行救助、优先保障和保护隐私等工作;落实多元帮扶机制,协调多部门采取城乡低保、医疗救济等多渠道帮扶。

《意见》强化社会宣传,树立鲜明导向。要求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两微一端”“一网三微五号”等途径加强社会宣传,扩大知晓范围,总结经验,培育典型案例,凝聚各方面力量形成浓厚氛围。

《意见》的出台,为吉林省妇联组织与检察机关加强合作、携手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让妇女群众在个案中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具有积极的示范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多部门合作、多元化帮扶提供了借鉴引导,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救助帮扶困难妇女工作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