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妇联,梅河口市妇联,省妇联机关各部室:
现将2021年妇联年度统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目的
掌握妇联组织和人员现状,了解妇联有关工作及活动开展情况,收集妇联组织承担的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监测数据,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以及妇联组织开展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支持。
二、统计内容
主要包括:妇联组织和人员情况,有关工作及活动情况,妇女儿童纲要监测情况。
三、统计对象
统计对象为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填报单位为省级妇联、地级妇联、县级妇联,县以下妇联数据由县级妇联代为填报。
四、统计时间
统计起止时间:2021年1 月1 日—12 月31 日。
县(区)妇联数据填报截至2022 年1 月31 日(包含数据审核及修改时间);
市(州)妇联数据填报截至2022 年2 月28 日(包含数据审核及修改时间);
省妇联机关各部室数据填报截至2022 年3 月20 日(包含数据审核及修改时间)。
五、组织实施
年度统计原则为: 集中部署, 归口管理, 分级实施,本级负责。
各级妇联业务部门统计员负责填报本级数据,本部门负责人对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各级妇联办公室统计员负责数据逻辑审核、汇总,与业务部门会审后,报请本级主管领导(分管副主席以上) 审核,同意后报上一级妇联。
全国妇联业务部门统计员负责填报全国妇联本级数据,本部门负责人对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全国妇联办公厅统计员负责全国数据逻辑审核、汇总,与业务部门会审后,报经本级主管领导(分管副主席) 签发后报送国家统计局。
本统计为全面统计,填报单位需严格按照报表所规定的指标含义、指标口径、指标解释进行填报。各级妇联均需登录全国妇联统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
六、注意事项
1.填报请访问网址http://tj.women.org.cn:8089/进入“全国妇联统计系统”。或进入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网站-“应用”—“全国妇联统计系统”。
2.统计工作要严谨细致、认真负责,统计指标要填报完整,统计数据要真实准确。
3.各级妇联要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数据填报和审核修改工作。对不能按时完成填报工作或在填报过程中敷衍了事、对上报数据未能严格审核导致数据错误的单位,省妇联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联系人:李莹 电话:0431-81162329
附件:2021年妇联年度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吉林省妇联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