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法援齐助力,帮女职工“讨薪酬”——图们市妇联

时间:2021-12-31 16:03:12 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显示:

程女士于2004年9月入职某单位,并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自2018年起,单位开始拖欠工资。2020年6月,经劳动监察部门调解,用人单位与程女士签订协议,承诺于2020年底前结清拖欠的工资4万余元。但直至2021年1月,用人单位以种种理由拒绝支付拖欠工资,程女士多次与用人单位协商,始终没有得到解决。无奈之下,2021年1月5日,程女士来到图们市妇联请求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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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过程及结果

图们市妇联高度重视,通过妇女儿童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对接图们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同听取程女士被欠薪的经过和诉求,决定给予程女士法律援助,并指派吉林李京洙律师事务所李律师代理此案。李律师在详细了解案情,认真查阅程女士提供的相关证据后,为其代写诉状、收集整理证据,向图们市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2月22日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市妇联旁听了审理过程。庭审中,李律师就用人单位应当向程女士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与对方展开辩论,在充足的证据面前,用人单位承认了拖欠工资的事实,对程女士主张的数额也没有异议,提出以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分批支付,希望调解解决。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向程女士支付拖欠工资共计46168元。市妇联权益部持续跟踪案件进展,用人单位分别于7月31日前支付23084元,8月31日前支付剩余23084元。至此,程女士被拖欠了将近三年的工资被成功追回。

典型意义

当前,在一些个体私营企业中劳动者权益受侵害的现象比较普遍,压低、拖欠工资、滥施扣罚等行为时有发生,这不仅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容易激化矛盾,给社会稳定埋下隐患。本案援助律师本着特事特办、不僵硬办案的原则,充分收集证据,在案件的庭审过程中,就用人单位应当向求助人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与对方展开辩论,最终观点被法官采纳,双方调解成功,圆满地解决了纠纷,有效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纵观该案,程女士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正规劳动合同,并在工资被拖欠后及时寻求劳动监察部门帮助,留下了书面协议,这些都为最终赢得诉讼奠定了良好基础。这起案例提示广大职场女性注意保存用工方面的证据材料,一旦发生欠薪等劳动纠纷,有助于确认劳动关系、认定欠薪事实,为自己依法维权提供最有利的证据,避免受到意外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