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闹纠纷,妇联化解显真情——白城市妇联

时间:2021-12-31 16:03:01 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显示:

2021年3月9日,一位带孩子的妇女到白城市妇联求助,称其为未成年人孙某的母亲,她三年前与孩子的父亲离婚,今年年初,孩子的父亲去世,留有房屋、住房公积金、工资、车辆和抚恤金等遗产。在继承遗产中,孙某的爷爷奶奶认为其孙女的父母已经离婚,孙女抚养权归其母所有,因此认为孙女不具有遗产继承的权力。孙某在母亲的陪同下,多次与爷爷奶奶沟通未果,遂请求市妇联出面帮助其维权解决遗产继承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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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过程及结果

市妇联了解情况后,对接妇女儿童公共法律服务团队吉林承载律师事务所,律所委派李律师与市妇联一同办理。律师认为该案件主体、案由均受法律保护,本着“调解为主,诉讼断后”的原则对当事人予以法律帮助。首先,李律师与市妇联工作人员多次前往孙某的爷爷奶奶家进行协商调解,并告之孙某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继承其父亲遗产的权利。但两位老人始终认为儿子已经离婚,其名下的所有遗产理应归他们二老养老所用,不应由孙女继承。调解无果后,李律师与孙某母亲沟通后,决定依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将孙某祖父母诉讼至人民法院,要求依法继承孙某父亲的遗产。但是由于孙某没有其父的死亡证明,法院不予立案受理。李律师不仅多次前往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取证,还多次前往人民法院立案庭沟通协调,此案最终被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法院立案后,李律师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了认真的梳理。据了解,被继承人的工资卡金额、抚恤金及名下的一套房产产权所属不够明确(婚后房产,离婚时归被继承人,未支付女方分割费),同时被继承人也未按时支付抚养费。为了维护孙某的合法继承权利,李律师又多次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以及被继承人的银行卡开户行等地调取案件相关证据。经不懈努力,此案终于顺利开庭。在经历庭审的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后,法院判决孙某继承其父名下房屋、车辆、存款、公积金等分割款XXX元。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法律关系比较复杂的案件,涉及到离婚纠纷、未成年人遗产继承纠纷以及财产保全和案件执行等法律关系。本案中孙某继承遗产权益受到损害后,主动向妇联求助,无论从主办案件的律师到承办案件的法院,以及参与协助调解的妇联组织,都从孙某求助的现实出发,既保障了失去父亲未成年子女的合法财产权益,又兼顾了失独老人的合理要求,实现了当事人双赢的结果。此案警示我们:当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作为监护人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也可向妇联组织及相关部门投诉,妇联组织要联动相关部门,积极主动沟通,注重调查事实,耐心细致解释,协调解决方案,将情理法贯穿于案件的全过程维护未年人的合法权益。此案的成功办理,也为解决类似案件起到了教育引导和示范引领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