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妇女联合会
吉林省综治委办公室
文件
吉妇发〔2005〕13号
各市(州)综治委办、妇联:
多年来,广大基层妇联干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化解家庭、邻里矛盾,帮教刑释解教人员,禁止毒品、赌博进家庭以及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审理过程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保万家平安、促一方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为宣传其先进事迹,弘扬其敬业精神,激励全省妇联干部为建设“平安吉林” 、维护大局稳定发挥特殊作用,省综治委办、省妇联决定在全省妇联系统开展“平安家庭”“三大员”(优秀调解员、优秀帮教员,优秀陪审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工作在基层妇联(乡、镇、街以下),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维护家庭稳定,确保一方平安做出突出贡献的妇联专、兼职干部。
二、 评选条件
1.以宣传普及法律知识为已任。经常深入社区 (村屯)、家庭及妇女群众中开展法律宣传普及活动, 把化解家庭、邻里纠纷作为自己的经常性工作,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工作受到群众好评,群众威信较高。
2. 尽心竭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认真履行职责,通过妇女维权法庭、妇女维权席等途径积极介入侵害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的审理,依法为受害妇女伸张正义,在本地群众中产生良好影响。
3.积极开展“不让黄、赌、毒进我家”活动。组织成立由妇女群众志愿者组成的禁赌协会、禁赌小组, 通过开展经常性的预防毒品、赌博、色情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将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带回家,自觉抵制黄、赌、毒的诱惑。
4.关注特殊群体。关心贫困家庭、离异家庭、单亲家庭、流动家庭中未成年人的学习和生活,帮助有不良行为倾向的青少年改正自身错误,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中作用突出;积极开展帮教安置工作,耐心细致地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社会的温暖。
5.所工作的区域家庭和睦,邻里团结,“五好文明家庭”比率高。近年来,没有发生因婚姻家庭和邻里纠纷引发的社会治安事件和违法犯罪现象,无刑释解教人员重复违法犯罪,无涉毒家庭,无赌博活动,家庭稳定,社会治安秩序良好。
三、评选办法
1.由省综治委办、省妇联组成评委会。本次评选活动自下而上进行,由基层推荐,逐级审核,最后由市、州综
治委办和妇联向省综治委办、省妇联上报推荐人选,由评委会对推荐人选进行审定。
2.本次活动将评出“ 平安家庭”“三大员”100名,名额分配见附表,请各地根据本地情况确定推荐人选。
3.“平安家庭”“三大员”推荐材料需 1500字以内,登记表一式三份,于2005年11月底前报评委会办公室。
地址:省妇联权益部(长春市人民大街1571号)
邮编:130051电话:0431—5877723 5877725
4.拟于2006年“三八”节期间进行表彰。
附件:1.“平安家庭”“三大员”名额分配表
2.“平安家庭”“三大员”登记表(样表)
吉林省社会治安 吉林省妇女联合会
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05年6月20 日
主题词: “三大员” 评选活动 通知
抄 送:中央综治委办 全国妇联 各市、州综治委办、妇联
吉林省妇女联合会办公室 2005年6月20日印发
(共印40份)
附件1:
“平安家庭”“三大员”名额分配表
地 区 优秀调 解 员 优秀帮教员 优秀陪审员
长春 5 5 5
吉林 5 4 4
延边 4 4 3
四平 5 3 4
通化 4 3 3
白城 4 3 3
辽源 3 3 3
松原 4 3 3
白山 4 3 3
附件2:
“平安家庭”“优秀调解员”登记表
姓 名 年龄 民族 政治面貌 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主 要 事 迹
所在单位意见年 月 日 市(州)综治委办、妇联意见 年 月 日 省评委会意见 年 月 日
“平安家庭”“优秀帮教员”登记表
姓 名 年龄 民族 政治面貌 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主 要 事 迹
所在单位意见年 月 日 市(州)综治委办、妇联意见 年 月 日 省评委会意见 年 月 日
“平安家庭”“优秀陪审员”登记表
姓 名 年龄 民族 政治面貌 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主 要 事 迹
所在单位意见年 月 日 市(州)综治委办、妇联意见 年 月 日 省评委会意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