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吉林省高层次女性人才状况调研的通知 吉妇发〔2011〕2号

时间:2018-06-22 12:49:34 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显示:

                                                             

各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组织部、妇联:

为贯彻落实全国、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妇联《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促进女性人才成长的意见》,全面推进人才兴业战略深入实施,省委组织部、省妇联决定开展吉林省高层次女性人才状况调研。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了解掌握我省高层次女性人才现状、成长规律、职业发展障碍、政策需求等,为党和政府出台有利于高层次女性人才成长的支持性政策提供依据,为更多女性人才脱颖而出、参政议政创造条件,着力营造有利于女性人才充分发挥作用的体制机制和良好社会环境,推动高层次人才队伍中的男女平等与两性和谐发展。

二、调研内容及范围

1.内容:高层次女性人才自然情况,受教育、工作、政治参与、生活方式等状况(详见调研问卷)。

2.范围:拟对全省2000名在职党政、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高技能、农村实用和社会工作等6方面高层次人才进行抽样调查,抽样性别比例为1:1。

本次调研的6方面高层次人才分别界定如下:

高层次党政人才是指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等相关部门中担任处级以上领导职务人员。

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是指大中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达300人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年或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上)的经营管理者、部门负责人、出资人代表。

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是指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高技能人才是指在生产或服务等领域岗位一线,具备精湛的专业技能,在工作关键环节发挥作用,能够解决生产操作难题,并取得高级技师、技师、高级技工等相应职业资格的人员。

高层次农村实用人才是指在农村经济、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群众认可,并取得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是指专门从事社会工作,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三、调研时间及方式

拟于2011年1—6月进行调研,采取问卷调查、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等方式。

四、相关要求

1.各级组织部、妇联要把调研作为推动全省人才工作的重要举措,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各级组织部、妇联要按照调研规定的时间、步骤开展工作,要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问题,总结经验,确保调研质量和效果。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妇女联合会                             

201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