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和家庭教育缺失

时间:2018-06-22 12:49:37 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显示:

  在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中,家庭教育的影响和作用起到了决定性因素。实践证明,家庭教育对孩子的教育作用是最早、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影响孩子一生的发展,是其他任何教育都无法替代的。所以,成功的家庭教育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第一道防线”。笔者通过自身的办案实践切身感受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也试图经过分析和研究从中找到改进和完善家庭教育的各种途径。

  吉林市未成年人犯罪现象的主要表现

  2009年、2010年两年间,我们共办理吉林市市区未成年人起诉案件124件230人,盗窃案件35件43人,抢夺1件2人,抢劫39件67人、故意毁坏财物罪1件1人,诈骗2件3人,妨害公务1件3人,放火1件1人,故意杀人1件1人,故意伤害21件34人,过失致人死亡1件1人,交通肇事2件3人,抢夺1件2人,抢劫39件67人,窝藏包庇2件5人,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1件1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1件4人。在这些案件中,犯罪团伙99人,一般共同犯罪62人,非共同犯罪69人。犯罪嫌疑人中,学生身份35人,无业人员192人,工人3人。

  我们对所办理的每一名未成年人嫌疑人都逐一作了家访和调查,通过了解,我们感觉到这些未成年人犯罪,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这种现象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他们或是缺少父母的管教,或是缺少一个温馨完整的家庭。家庭教育的缺失已成为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最重要因素。如,缺乏家庭的关爱。很多未成年犯家庭中父母文化程度低,不会管,或者由于子女长期养成的不良习性,父母管不了,对孩子失去了信心,不愿管。有的家庭中父母一心外出赚钱,忙于工作,无心管,有的家庭父母离异后,孩子无人管。正是由于孩子处于失控状态,很容易受坏风气的侵蚀而违法犯罪,也正是基于家庭缺乏关爱,使一些未成年人性格变态,心灵阴暗,悲观厌世。

  家庭教育缺失的主要表现

  1、重成绩轻品德塑造。一些父母在对子女应尽的义务上存在着片面的,甚至错误的认识。他们往往只关心孩子的学习成绩,不注重培养孩子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行为习惯。李某某,男,17岁,系吉林市某重点高中学生,学习成绩优异。他是老师眼里的好学生,家长心中的好孩子,但由于受黄色录像等不良信息影响,李某先后以掐脖子为手段对被害人李某等人实施强制猥亵、抢劫作案十一起,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家长片面的认为学习好就一切都好,错误的坚持“树大自然直”的想法,认为孩子大了自然会学好,因此疏于管教,以至于子女由小毛病,最后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2、家庭关系对抗严重。当前,传统的婚姻家庭观念受到挑战,离婚率成逐渐上升的趋势,使不完整的家庭日益增多,这对未成年人子女的健康成长极为不利。问题家庭经常充斥着吵骂、指责、揭短、厮打,孩子没有欢乐,享受不到父爱、母爱和家庭的温暖,有的只有恐惧、忧虑和失望。在这样的家庭中,亲子关系紧张,孩子往往得不到应有的教育和照顾,有时甚至处于被遗弃的状态。这些孩子很容易因此变得孤僻、自卑、抑郁,从而对家庭及周围一切产生猜疑、蔑视和仇恨的态度,而且很容易把这种情绪转移到他人和社会上,以致产生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

  3、教育方式不当。现代家庭结构变化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独生子女的增多。由于众多长辈看护一个孩子,由此盲目溺爱现象日趋严重。在这样的家庭中,独生子女是家庭的中心,有的家长对孩子“百般呵护”,满足他们一切的物质享受;有的家长不管孩子的要求是否合理,一概予以支持;有的家长对孩子的缺点和错误袒护包庇,放任纵容。这些行为的后果往往造成未成年子女沉溺于物质享受之中,养成不思进取、自私、任性的性格或严重的心理依赖,极易产生偏差行为。古人云:“宠子不娇,娇子必歧”也正是这个道理。

  4、教育相互衔接不够。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单位的紧密结合,相互衔接,互相促进。然而在调查中我们发现,问题家庭在与学校、社区、单位及社会教育衔接不够。许多问题家庭家长很少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认为教育主要是学校的事,父母承担生活就行。与社区教育及单位教育不愿沟通,在面对社区或者是单位上门做工作时,不愿配合。许多问题家庭在面对子女教育束手无策,需要提供相应的教育指导、心理咨询、维权等服务时,不能很好的利用社会教育资源。

  三、对策与思考

  通过分析上述原因,我们认为,家庭教育是一切教育的基础,因此,要研究时代发展给家庭教育提出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积极引导家庭教育健康发展。

  (一)以身作则教育子女

  要加强对孩子的思想道德教育,首先必须从净化家庭环境做起,家长的言行举止是孩子的影子,对孩子在未来岁月的成长将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因此,家长首先应以身作则,做好榜样,培养孩子成为一个身心健康的人,一个有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人。结合当前的实际而言,应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不断提升父母自身素质。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做到为人师表。因此,父母应注意自我修养,努力提高思想道德和文化水平,遵纪守法、孝敬老人,用言传身教影响孩子。二是努力营造和睦的家庭环境。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来看,建立良好的家庭关系是最起码和最基本的要求。在家庭成员相处时,父母之间要互敬互爱,互谅互让,保持恩爱的夫妻关系;父母与长辈之间,要互相尊重,互相理解,长辈要爱护晚辈,晚辈要孝敬长辈;父母与邻里之间要和平相处,互相帮助;父母对子女要平等相待,多一分爱护,少一些训斥,多一分理解,少一些专横。三是转变传统的说教模式,运用灵活的沟通方式。古语云“爱之深,责之切。”父母经常在孩子犯错时用犀利的言辞加以指责,有的甚至是辱骂。这样的说教模式往往适得其反。父母可以用更为灵活的方式传授孩子生活常识和人生哲理。如:带孩子旅游,让孩子纵情山水,开阔视野,陶冶情操;参观历史博物馆,培养孩子爱国主义情怀,对其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必须把以人为本的“平等”理念作为与孩子交流和沟通的前提和基础,与孩子的交流应该是平等的交流,沟通应该是“心灵”的沟通。“打不得骂不得家长难做,常沟通做朋友家长好当”。

  (二)强化家庭法制教育和宣传。

  1、引导孩子观看法制教育节目。社会与法频道等就是目前比较好的法制宣传频道,他们用案件侦查、法庭讲堂等多种方式,将繁杂的法律问题用浅显易懂的语言进行讲解,让孩子特别容易接受和理解。运用典型案件对孩子进行教育。未成年人的青春期冲动让他们难以把握自己的言行举止,父母可以通过从网络、报刊、杂志等收集与孩子年龄相近的犯罪案件,让孩子对法律有个比较全面的了解。

  (三)关注单亲家庭子女的教育

  单亲家庭子女的增多已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为青少年犯罪埋下了隐患,也为家庭教育带来了新的课题。单亲家庭孩子由于父母离婚、死亡、疾病、坐牢等不幸的家庭事故,身心遭受巨大打击。因此,单亲家庭教育的核心就是“关爱”,就是社会和家庭共同细心呵护,尽力缩短与双亲家庭的距离,让他们同在一片蓝天下健康快乐地成长。

  (四)整合教育资源,携手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对未成年人实施教育的过程中,家庭要更多地承担思想道德教育方面的任务,家长要主动地向学校汇报孩子在家的表现,并了解孩子在学校的德、智、体情况。学校要建立、健全“家校联系”制度,定期召开家长会议,开通家校热线电话,深入家庭走访,及时沟通教育情况,共商教育措施,努力实现家校教育的一体化。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父母如果遇到棘手的问题,应采取科学的方法来教育孩子。对于学生在学校的表现,老师也应如实向家长反映,以便家长正确教育孩子。同时,各有关部门也要结合自身的职能,主动地支持和配合家庭教育、学校教育,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净化社会文化环境,要加大文化市场、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家庭教育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对下一代的教育和培养,事关国家兴旺衰败之大计。只要每个父母、每个家庭都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遏制未成年人犯罪反弹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船营区检察院未检科  孙珂